本溪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年报解读
本溪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年报解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期发布了《本溪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全面反映了202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政策调整等信息,回应社会各方关切,并将本钢分中心的数据纳入我市统一对外披露和解读,现就《年报》具体事宜解读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
2024年,本溪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7.92亿元,同比减少2.99%,截至12月末,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37.03亿元,余额114.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03%、5.22%。
(一)制度扩面有序推进
通过多年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意愿逐步提高。《年报》披露,202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141家、新开户单位120家。缴存覆盖面的扩大,使更多的群众享受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
(二)中、低收入群体是公积金缴存的主力军
2024年,实缴职工15.11万人中,中、低收入职工是缴存主力,占比98.72%。企业为中、低收入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便于让中、低收入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惠,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202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2.22亿元,同比减少2.8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9.58%,比上年增加0.03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222.07亿元,同比增长11.12%。
(一)本年度职工提取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与非住房消费提取均衡
2024年,共有5.51万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2.22亿元,住房消费提取(含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等)占提取总额的49.82%,非住房消费提取(含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等)占50.1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8%,高收入占1.2%。职工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与非住房消费提取均衡。
(二)减轻贷款职工还款压力
从公积金提取原因来看,2024年职工住房消费提取7.27亿元,其中职工用于现金购房提取金额2.29亿元,占住房消费提取的31.58%;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4.65亿元,占住房消费提取的63.99%;租房提取0.32亿元,占住房消费提取的4.41%,老旧小区改造0.01亿元,占住房消费提取的0.02%。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占比将近⅔,有力地降低了贷款职工的购房成本,减轻了购房职工偿还贷款的压力。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4年,全市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万笔、3.39亿元,分别同比下降28.57%、34.81%。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38万笔、123.88亿元,贷款余额53.1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89%、2.8%、减少7.0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6.21%,比上年减少6.11个百分点。
2024年,全市共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45亿元,同比减少0.13%。
(一)青年职工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的最大受益者
据统计,贷款职工中,30岁以内及30-40岁之间的贷款人数占比为71.18%,40岁-50岁(含)占20.76%,50岁以上占8.06%。40岁以下的青年职工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力需求群体,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满足青年职工购房的刚性需求,青年职工也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最大程度的受益者。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买中小户型住房支持力度加大
2024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的占16.74%,90-144(含)平方米的占78.4%,144平方米以上占4.86%,其中,144平米以下的占比高达95.1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了职工购买中小户型住房。
四、业务收支及增值收益情况
2024年,全市实现业务收入29252.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1%。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1374.22万元,贷款利息收入17383.03万元,其他收入495.01万元。
2024年,全市发生业务支出1747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6%。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6562.95万元,归集手续费支出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费支出704.1万元,其他支出209.25万元。
2024年,全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1775.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29%,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率1.05%,比上年同期增长0.05个百分点。
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00 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78277.83万元,进一步增强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抵补能力。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6271.74万元,有力支持了我市廉租住房建设。
管理服务情况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力夯实数字化发展基础,持续推进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加快推进数据资源在业务系统中的应用,推进业务流程优化;相继推出“网上办”“掌上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零跑腿”等服务举措和便民政策;突破传统的工作模式,以智能化为基础构建公积金平台,提高信息化平台效能,以百姓真实需求为导向,以百姓满意度为目标,构建一套先进、务实的智能语音客户服务体系,提升客户电话接通及标准化率。持续开展“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更好地服务缴存人和缴存单位,以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相关指标解释
(一)缴存职工按收入水平分类:低收入是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中等收入是指收入介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倍(含)-3倍之间,高收入是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
(二)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指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买(建造)住房的建筑面积。
(三)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
(四)资金运用率: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比率。
(五)住房贡献率: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指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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